香港地区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带新规生效,不系最高可罚 5000 港元及监禁 3 个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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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月 26 日消息,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,香港地区于 1 月 25 日(昨天)正式实行安全带新规。

根据新规,1 月 25 日起,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货车,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;并且,任何司机在驾驶时均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电子设备,进一步加强道路、乘车和驾驶安全。违例车主、司机或乘客最高可处罚款 5,000 港元(现汇率约合 4470 元人民币)及监禁三个月,所有乘客须为佩戴安全带自行负责。

香港地区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带新规生效,不系最高可罚 5000 港元及监禁 3 个月

并且,任何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电子设备,包括手机、平板或笔记本电脑,且每部装置的屏幕对角不可超过 19 厘米长。装置不能阻碍司机目视道路及交通情况,以及对观察路况所用的镜子、装置或显示屏的视线,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 2,000 港元(注:现汇率约合 1788 元人民币)。

特区政府运输署表示,目前全港逾 60% 的专营巴士已配备安全带,如果座位本身未加装安全带,乘客可照常入座,不受法例检控。此外,九巴等公共交通运营商会通过车厢广播、车站及车厢显示屏等不同渠道,加强提示乘客新规例要求,宣传须扣好安全带的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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